購買轉讓的注冊商標要辦哪些手續?
(1)轉讓人和受讓人要簽定一份轉讓協議,協議簽定以后受讓人即可使用此商標,同時辦理轉讓申請手續的,可以作為注冊商標使用,即在商標上 打上“注冊商標”的字樣或“R”的符號,但權利還是轉讓人的。因為轉讓注冊商標需要核準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2)受讓人要辦理注冊商標轉讓申請。
辦理注冊商標轉讓申請要提交哪些資料以及商標法對商標轉讓是如何規定的?
(1)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在轉讓申請書蓋章)、商標注冊證復印件、轉讓人 和受讓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機構的還需要蓋上受讓人公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 后,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轉讓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 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商標評估
商標價值評估是指商標評估機構根據當事人的委托,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商標的現時價值進行的評定和測算。商標權是權利人 所擁有的一項重要的無形財產權,恰當評估其價值,有助于權利人權利的行使和保護。通常情況下,在商標侵權訴訟中,在商標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轉讓 其注冊商標時以及以商標作為投資時,都要進行商標評估。中國公認的第一例商標評估發生在1996年,被評估的商標是“青島啤酒”,評估的目的是為了輔助企 業股票上市。
商標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收益法、市場法和成本法,收益法被認為是評估中最可信賴的******方法,但仍需要其他方法予以補充。市場法可以為收益法的結論提供某些數據支持,成本法也能為商標評估結論提供最低限度的基礎數字。
從事商標評估的機構必須具備法定的條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評定具備資格的,方可開展商標評估業務。商標評估機構開展商標評估業務,不受行業和區域的限制。
商標專用權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39條第2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2001年修改商標法,對此款規定作了重要改動:將受讓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的起始日期明確為“公告之日”。根據我國民法關于公告公示效力的原則,這一規定確 立了商標專用權轉讓行為公告生效的制度。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4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