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公證書原件》、《轉讓申請書》、《代理委托書》和《商標使用授權書》解析
交易過程中,收到買家剩余尾款后,我網交易人員將《商標注冊證原件》《公證書原件》和經商標持有人簽字或蓋章的《轉讓申請書》《代理委托書》《商標使用授權書》交付買家。
(1)公證書原件作用:商標局在辦理商標轉讓業務時,一般都要求轉讓雙方進行公證,若不及時辦理,有可能會需要補正;通過公證方式,商標持有人聲明將轉讓給買家,確保商標轉讓真實有效更具法律效應,增加被公證事物證據的公信度。
(2)轉讓申請書、代理委托書是商標轉讓中上報國家商標局的必須文件,為國家商標局樣式文檔,用于商標轉讓申報使用。
(3)商標使用授權書是商標持有人出具的獨家商標使用授權書,作用是在商標轉讓期間(一般為6-10個月)買家能夠立即使用商標,或者在入駐商城時使用,商標轉讓成功后授權書作廢。
其中轉讓申請書、代理委托書需要雙方簽字,我網報送國家商標局。